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开展“明规则、识风险,理性投资戊戌年”专项活动的通知》(京证监发〔2018〕116号)中的要求,坤元基金将围绕非法集资、违规代客理财、非法荐股等现象展开,通过案例展示,向投资者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及风险揭示,传递正确的投资理念,引导中小投资者树立理性投资意识,防范风险,依法维权。
非法集资
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具有以下特点: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以及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还包括以实物形式或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风险提示
面对非法集资, 我们要珍惜手中血汗钱,拒绝高利诱惑,请大家谨记:高息“诱饵”不动心、老板“实力”不崇拜、“官方”背景不迷信、“合法”吸储不大意、熟人“热心”不轻信。非法集资活动本身是违法行为,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的保护。同时,我们要积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及时举报,共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非法代客理财
非法代客理财是指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私下接受客户委托,擅自代理客户从事证券投资理财的行为。
非法代客理财与合法代客理财的区别
(1)合法代客理财需要履行严格的法律手续(包括报批或报备,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以证券公司名义进行;违规代客理财往往只是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口头承诺,或者简单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且签署主体只是从业人员个人。
(2)合法代客理财由证券公司资产管理部门或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执行理财操作;违规代客理财往往由经纪业务类人员执行理财操作。
(3)合法代客理财是在客户的资产管理专用证券账户中进行;违规代客理财则是在客户的普通证券账户中进行。
(4)证券公司对合法代客理财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依据双方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法律责任;而违规代客理财,证券公司如不存在过错,则无须承担法律责任,客户只能追究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
法律风险
从业人员私下接受客户委托,擅自代理客户从事证券投资理财的行为是非法行为,投资者应加强自我保护,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充分认识监管部门和证券经营机构风险提示的重要意义。目前证券公司严格禁止其从业人员从事违规代客理财活动,采取了一系列的严密防范措施,并在对投资者进行电话回访过程中进行了充分的风险揭示。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仍然私下委托从业人员为其理财,则一般认定为从业人员的个人行为,投资者一旦因违规代客理财产生亏损,证券公司无须承担法律责任,投资者只能向从业人员主张法律责任。
非法荐股
非法荐股常见几种方式
(1)推销“荐股软件”,以免费使用的方式拉客户,随后就以升级等各种名义,诱骗投资人购买软件以便享受“荐股服务”。
(2)冒充正规券商或持牌机构,从非法渠道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拉拢投资者上套。
(3)设立“牛股”公众号、微博等吸引关注,在各种QQ群、微信群,通过所谓的“专家”“老师”指导,赚取高额“服务费”。
(4)性质恶劣的“荐股割韭菜”。 证券咨询行业的个别不法分子,利用投资者的信赖,推荐、炒作自己预先持有的股票,待不明真相的投资者买进后,自己在高位套现离场,从而使盲目跟风投资者在高位套牢。
温馨提示
股市江湖骗术花样不断翻新,但根据现有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凡是向投资者收费并保证收益的,肯定就是骗局。道理很简单:证券法规不允许保收益!遇到类似的投资咨询机构和博客(微信)荐股,中小投资者就应该多一个心眼:大凡是稳赚不赔的荐股分成游戏,初看起来似乎是有利可图,但非法机构承诺的馅饼最终是陷阱。
作为投资者应当摒弃投机心态,牢牢树立价值投资理念;在接受证券理财服务时,应当注意识别真假,选择取得中国证监会颁发证券经营许可证的合法机构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合法机构的名称和具体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网站(www.csrc.gov.cn)或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www.sac.net.cn)查询,不要盲目轻信网络、陌生来电中所谓的“专业公司”。这些通过提供代客理财、承诺投资收益的方式提供的所谓证券咨询服务,属于违法违规证券活动,不受法律保护,投资者要远离此类非法证券活动,加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不当利益的诱惑,普通投资者面对众多理财产品难以抉择时可以购买一些适合自身情况的、风险收益明晰的基金产品,或者通过专业机构选择量身定制的理财解决方案,作为财富管理的有效途径。
文章观点不代表坤元基金观点
文章来源:
1、陕西证券期货业协会《严禁非法代客理财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国务院[1998]247号令)
3、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案例
4、新华社《QQ、微信“牛股推荐”满天飞,神秘“股神”到底是何方神圣?》